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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治勳《我的履歷書》(12) 挑戰名人


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:找借口安靜



原題:趙治勲 私の履歴書(12)名人挑戦


摘自:日本經濟新聞


作者:趙治勳 名譽名人


故事有些前後不連貫,不過我在1976年獲得王座的那一年,對於整個圍棋界來說也是個重要的轉折點。由於前一年名人戰的主辦權從讀賣新聞社轉移到朝日新聞社,讀賣新聞社隨即創辦了新的棋聖戰。我不太清楚具體的經過,但結果是各項棋賽的獎金都提高了,職業棋手可以通過比賽收入謀生了。這正值我開始嶄露頭角的時期,這對我非常重要。


1979年,在我結婚兩年後,從神奈川縣鐮倉市搬到了朋友推薦的千葉縣木更津市。這一年,我從大竹英雄老師手中奪得了碁聖的頭銜,並且進入了本因坊戰循環圈。接下來的1980年,我在參加了四年的名人戰循環圈中也取得了好成績。以6勝2負的成績收尾,並在附加賽中勝出,成為挑戰者。


我對名人戰一直懷有深厚的感情。小時候,父親或鄰居的叔叔曾對我說過:“長大了要成為名人啊”。我在升為五段時的記者會上也曾大膽宣言:“我來日本不是為了成為五段,而是為了成為名人”。這番話引起了不少關注,而這句話對我的影響也很大。


實際上,我自己非常喜歡“名人”這個稱號,覺得這是授予最優秀之人的稱號,始終在心中銘記著。


當時的名人依然是大竹英雄老師。盡管我在四年前的王座戰和前一年的碁聖戰中戰勝了他,但在最近的碁聖衛冕戰中,頭銜又被他奪了回去,依然是一個強大的對手。


這是我第一次參加兩日制的七番棋賽事。記得在贏下第一局時松了一口氣。在我以2勝1敗的戰績迎來第四局時,發生了一件“事件”。


在這里簡單介紹一下規則,在圍棋中,有時會出現“劫”的形狀。雙方可以反覆吃掉對方的棋子,如果不斷重覆下去將永遠不會結束,因此規定必須在其他地方下出一手“劫材”,然後才能再次吃掉對方的棋子。


在進入收官時,我進入了一手60秒的讀秒階段。集中思考時,我不清楚自己是該找劫材還是可以拔劫,於是問記譜員:“我現在可以拔劫吧?”,得到的回答是“是”。我立即吃掉了對方的棋子,隨即大竹英雄老師發現這並不對。


根據規則,這種情況我應該判負。內心里我也認為如果被這樣裁定也只能接受這個結果。但是立會人石田芳夫老師的裁定是“無勝負”。因為那個時候棋手有權問記錄員這些問題。雖然有些不清楚情況的棋迷對我進行抨擊,但大竹英雄老師對我表示理解。


此後,這場對局促使修改了規則,明確規定“記錄員對對局者的著手不負責任”,並且在頭銜戰中實行雙人記錄制度。


其實這個故事還有後續。幾年前,我的對局集決定收錄這盤棋,但在校對過程中,我驚訝地發現書中寫道,當我提劫的時候,寫著“大竹英雄老師優勢”。如果真是那樣,等於說我在劣勢時制造了“事件”將比賽拖成了和棋,作為棋手來說幾乎是犯罪行為,應該切腹自盡。我因此對解說者和作者失去了信任,取消了對局集的出版。


實際上在被判“無勝負”的時候,局面是我明顯占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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